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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标准上调

    2014-9-3
    来源:海峡人才报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将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据泉州人才网了解,从2002年起,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此项规定执行了12年,今年才得以调整。 通知还提出,相应提高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由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