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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率先实施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

    2017-12-5


    来源:海峡人才报


        泉州日前出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实施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

        根据规定,直聘对象包括泉州认定的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经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在相关行业领域内紧缺急需的、有较深专业造诣的优秀拔尖人才和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直聘的高层次人才,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创新创业能力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相关领域成就突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在直聘方式上,实行自主评聘企事业单位,可突破岗位设置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不唯职称和学历,可根据单位需要,由单位聘任委员会评审认定,直接岗位聘任。未实行自主评聘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相应系列和级别技术资格的评审和聘任。对被认定为第三层次及以上的人才和急需紧缺的、有较深专业造诣的优秀拔尖人才和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个别无岗位空缺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直聘(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实行单列管理,待有岗位空缺时予以核销。


        为此,泉州市人社局特别开辟“绿色通道”,直接为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办理职称申报和岗位聘任。目前,泉州已先行在市直公立医院试点,采取直聘并给予统筹单列(特设岗位)管理的有15人。另有10位“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获准推荐直接(跳评)申报相应专业最高级别技术资格评审,已有2人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