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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四举措助推“双创”

    2015-11-18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据悉,今年泉州市人社局集智聚力,助推“双创”,扶持该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一是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创新。鼓励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以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可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二是扶持大学生创业创新。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研究制定《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细化十个方面优惠措施,对高校大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在泉州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开业补贴。大学生自主创业,还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免息周转金和最高30万元创业贷款的贴息。此外,泉州市财政还将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项目扶持及创业培训等,并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


        三是支持返乡创业。出台《泉州市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扶持城镇困难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自主创业,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在创业期间可继续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积极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简化返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是吸引域外高端人才和海归人才创业创新。深入实施“福建省加强引才工作行动计划(2015-2018年)”和“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团队”模式,加强带团队、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对入选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高端海外人才,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落实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待遇。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大与台湾人力资源机构合作力度,引进高端人才服务机构,为企业和人才提供更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