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的通知

    2020-7-20


    接福州市教育局职改办通知,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初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已开始。凡人事档案寄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申报人员,申报评审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初级教师职称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需全部报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改办初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0727--7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职称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91-96345、87383157。

     



    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初级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市)区属中职学校、市属学校、民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含编外合同教师)。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三、申报办法

    采用教师个人网络申报的方式,登录“福州市初级教师职务网络申报系统”(网址http://202.109.201.209:86)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材料

    委托评审单位必须在8月3日至8月5日期间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福州市教育局职改办(地址:东部办公区2号楼1229室),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申报无效。

    1.委托评审函;

    2.公示报告;

    3.纸质评审表、申报表各一份(原《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不再使用);

    4.《初级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拷贝U盘;

    5.评审费300元/人;

    6.2寸照片1张。

    附件:

    附件:初级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