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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各地纷纷“出招”助企业复工复产

    2020-3-11

    来源:海峡人才报


        连日来,泉州市各区县纷纷推出一系列举措,支持当地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引进人才,做好“六稳”工作,有予推进当地企业复工复产。


    洛江区
        给予引才奖补。对参加由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引进“两有一可”务工人员的企业,及企业自行组织到省外、市外省内其它地区举行或参加招聘活动并经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报备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


        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经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统一招聘的新增本地劳动力,按每人5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为本区引进熟练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将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老员工每引进1人500~1000元的奖励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


        对企业新引进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人才1人以上(含1人)的,泉州市第四、五层次人才5人以上(含5人)的,泉州市第六、七层次人才10人以上(含10人)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奖励5万元。


        校企合作输送人才。对与本区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企业成批(40人及以上)输送毕业生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给予每输送1人500元的奖励补贴;企业安排专业对口的学生开展实习,发放一次性实习补贴900元(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3个月。


        给予政策奖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按申请当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给予返还6个月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费。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给予培训补贴。因生产急需新录用的人员,企业可开展时长不少于20个课时的简易岗前技能培训,按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培训补贴;对在本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关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工700~3900元的培训补贴。


        综合保障。企业新引进的人才,需落户本区的,由区公安分局简化程序,优先办理;需安居保障的,由区住建局提供3个月的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助;其子女申请到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辖区公办学校就学。对企业新引进的人才,2020年在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按企业为该人才实际缴交部分(不含人才个人应缴部分)的30%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对企业聘用泉州市外员工在2月底前自行返程的,省外员工(非湖北籍)每人可给予返程车票30%补助,低于200元按200元补助;本省非泉州籍员工每人可给予返程车票100元补助。给予省外来洛人才最高一次性交通补贴1000元,省内来洛人才最高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


    丰泽区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2019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支持企业对职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给予企业每人800~1000元的培训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个月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费、生育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税务部门不予加收滞纳金。


        对企业新引进人才2020年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企业全额返还奖励。对企业新引进人才来丰交通费用全额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


        对企业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3人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5人及以上、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10人及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奖励5万元。


        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中介和人才招聘网站等市场化手段成功引进人才的,给予企业支付的引才费用50%奖励,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


        对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分类分档给予引进人才每人每月1000~5000元的工作津贴,补助时长为6个月。


        企业新引进的人才,经预审符合泉州市引进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第一至第五层次,先行拨付最高200万元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企业新引进的人才,经预审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由区人才公寓提供房源,免收人才住宿费,过渡期不超过3个月。


    石狮市
        对劳务协作工作站每年为本市企业引进100名(含100名)以上劳动力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劳务协作奖励,资金从本级财政列支。引进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叠加申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补贴。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石狮市企业引进泉州地区以外户籍,且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其初次在石狮市稳定就业满1个月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1个月以上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给予每引进1人1000元的招工引才补贴。


    晋江市
        除了实施失业保险补贴、缓缴社会保险费、提供网络招聘、支持开展职工培训外,还通过网络向企业共享全市劳动力资源储备动向计划,开放“共享员工”功能,帮助在全市企业人力资源储备库中调剂相似工种人员,实现短期借用或错峰调配,以人员共享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目前全市已有5000多名一线工人,先后12批次流动服务于7家规上企业,预计未来一个月内还将有超过20000名技术工人加入人力资源储备库,随时服从调剂上线。


    台商投资区
        对新招且2019年底前未在该区就业的泉州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的,在疫情期间每月予以800元补助。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今年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企业招聘台籍职工且符合本区台湾优秀人才认定条件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其中符合入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给予企业每人800~1000元的培训补贴。新引进台湾人才参加与企业业务相关培训,每人次补助培训费用的50%,每人补助不超过2万元。


        对于规模以上的企业属湖北等疫区员工中属于重要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的,因疫情延迟返岗给予“留岗留薪”的,按照该区人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补助。


        给予新引进台湾人才每月1000~1500元的住房补贴;按照经济舱机票标准补贴一次泉台往返交通费用;按照1000元标准安排一次免费体检。


        新认定的泉州市级高层次人才2020年区内企业工资薪金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100%,给予奖励;新引进的台湾人才2020年区内企业工资薪金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


    安溪县
        疫情期间,对工业企业新招用的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含1年)和缴交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月标准给予员工生活补助,该政策自2020年2月起执行至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对复工复产企业来自省外其他地区返岗务工人员及新招录员工抵达安溪后,在企业和员工自愿前提下,可给予提供核酸检测筛查服务。

     

    记者 卢芸斐  通讯员 陈沙军 陈泽吉 张建权 苏志英 李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