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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发放1271万稳岗返还资金 减征失业保险费1.04亿元

    2019-12-24


        今年以来,泉州市大力推进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出专款,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266家企业,累计发放1271万元稳岗返还资金。


        根据《泉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自2015年起至2020年年底前,泉州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含非公企业、小微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下一步,泉州市将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与跟踪监测,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岗位,按照要求合理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同时,把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定期评估稳岗返还政策效果,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又讯 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截至目前,泉州市已减征失业保险费1.04亿元,惠及近5.5万家参保企业。


        在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同时,泉州还及时根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失业人员待遇标准。2019年5月1日起,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由每月290.95元/人,调整至每月307.19元/人。今年以来,泉州市已有26855人次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共计804.44万元。(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