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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狮:民办高校、新闻行业人才可享购房补贴

    2019-6-4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19年新市民及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积分入住”保障实施细则》,对2019年度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及新闻行业人才申请租赁公共住房、购房补贴工作进行了明确。


        今年石狮市计划提供15套公共租赁住房供新市民申请,提供300个购房补贴指标供新市民及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申请。其中,新市民补助指标250套、民办高校人才补助指标40套、新闻行业人才补助指标10套。


        对符合“积分入住”保障条件的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政府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购房资金补助(取得2019年度“积分入住”购房补贴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购买住房方可享受补贴)。享受购房资金补助的房屋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以办理产权证时间开始计算)。


        《细则》还明确了后续管理及退出机制。如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长时间闲置,也不得用于其他经营活动;一对夫妻只能获得一次“积分入住”购房补助资格,入围购房补助的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及其配偶在以后年度不能重复享受购房补助;已享受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和商品房购房补贴的,不得再重复享受“积分入住”购房补贴。(通讯员 张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