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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安大学生购房补助可申报

    2018-9-25

    来源:海峡人才报 


        南安市人社局近日发布消息,2018年第二期南安市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要抓紧申报。

        《办法》规定,申请对象必须符合户籍在南安或外县市区来南安落户,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在南安无自有住房(含在南安名下的自建房、商品房及其他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在南安拥有自有住房,但与用人单位跨区域或跨乡镇的(不含市区溪美、柳城、美林三个街道之间),可申请租房补贴。

        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每人补贴1万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每人补贴2万元。本人或配偶在南安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购房补助。

        今年3月,南安市出台《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暂行办法》。办法规定,2018年起,每年3月和9月,大学生可申报购房和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购房补助和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

        大学生购房、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代为办理。用人单位须于9月底前到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集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