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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一揽子措施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

    2018-9-11

    来源:海峡人才报


        晋江日前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吸引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晋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一揽子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创新。

        实施优秀毕业生“人才集聚”计划
        放宽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优秀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适用条件,扩大政策受惠面,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

        实施优秀毕业生“人才集聚”计划。晋江非公有制单位聘用本市户口毕业后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晋江市财政给予用人单位3000元/人的一次性社保补贴。优秀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晋江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多5年。

        晋江市户口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以灵活方式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支持创新创业
        为扶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晋江市每年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比赛项目给予奖励资助,优秀项目给予3000~10000元奖励,落地项目给予1万~3万元奖励。鼓励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得优秀选手且项目在晋江落地的,晋江市财政按国家、省、泉州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工商局服务大厅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提供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服务,实行专人专件优先办理。

        对首次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补贴50%提高至全额。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业3年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由晋江市财政给予1万元/户的一次性开业补贴,租赁场所用于自主创业的,给予50平方米以内的创业场租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于新列入各级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的,晋江市财政分别按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金扶持。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
        晋江市鼓励各行业培训机构或落址在晋江市的高校培训基地,开展面向高校在校生和毕业后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培训。培训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的,给予培训机构(基地)500元/人的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晋江非公有制用人单位组织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5个工作日以上的,按200元/人给予用人单位岗前培训补贴。

        发动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和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晋江本地户口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晋江市财政每月给予见习人员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晋江市将开展就业创业公益性服务活动。对晋江市户口家庭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扶,优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职业培训、安排就业见习、招募到公益性岗位,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对晋江市户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四帮四扶”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此外,凡有意来晋江创业、就业的晋江以外生源、毕业后3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全面放宽落户限制,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