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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出台博士人才“远航计划”

    2018-5-8

    来源:海峡人才报


        近日,晋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晋江市博士人才助力产业创新升级“远航计划”的意见》,今后,晋江每年将成立10家以上企业博士创新工作站(流动站),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市博士总量达500人以上。

        根据“远航计划”,晋江将设立市镇两级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其中镇级创新中心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资金支持,市财政按实际投入给予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和博士创新工作站、流动站,市财政按每个产业最多优选3家研发中心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给予每个企业博士创新工作站、流动站5万元建站工作经费支持。镇(街道、园区)给予1︰0.5配套支持。

        实施重点产业博导“候鸟”工程,给予每个合作项目30万元工作经费,镇(街道、园区)按不低于市财政补助标准的20%予以配套经费奖励。

        博士人才引育方面,晋江将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博士待遇。对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限的博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医疗卫生单位全职工作的博士给予20万~50万元;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全职工作的博士给予10万~20万元;晋江市控股的国有企业工作的博士给予20万~30万元。

        鼓励支持博士到晋江市控股的国有企业工作,给予不低于15万元年薪,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限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期间可按规定程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提拔使用(包括提拔调任到公务员队伍)。

        在晋江工作的博士子女可自主选择晋江市公办学校、幼儿园就读,配偶需要就业的,由晋江市协调解决。

        对出站博士后留在晋江高校或企业工作、新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限的,给予每人20万元首套住房补贴;对高校、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猎头服务费,由财政按核定金额的50%进行奖补,最高10万元。

        晋江将加大博士培养力度,举办博士产研融合能力训练营,给予博士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资助;支持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以及晋江市控股的国有企业的在职人员攻读紧缺急需专业博士,学成后回晋江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财政给予每人1︰0.5配套、最高2万元学费补贴。

        引进博士被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的,可同等享受优秀人才津补贴,每人每年最高18万元。